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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保管組在那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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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行政大樓1樓右側A112室
電話:04-22183184;22183185;22183183
傳真:04-22183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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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保管組提供那些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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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產物品分類、登帳、管理。
(二)財產移轉、報廢、盤點。
(三)提供行政人員辦公文具用品。
(四)全校空間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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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國有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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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依下列規定取得之財產:
(一)依據法律規定。
(二)基於公權力行使接收、沒收、徵收取得。
(三)由於預算支出營建或購置。
(四)由於接受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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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做財產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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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行政院訂頒「財物標準分類」規定,分成(一)土地、土地改良物、(二)房屋建築及設備、
(三)機械及設備、(四)交通及運輸設備、(五)什項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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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財產、物品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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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稱財物,乃財產及物品之總稱,其中:
(一)財產:包括供使用土地、土地改良物、房屋建築及設備、暨
金額一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兩年以上之機械及設備、交通
及運輸設備及什項設備,惟圖書館典藏之分類圖書仍依有關
規定辦理。
(二)物品:係不屬於前述財產之設備、用具,包括非消耗品及消
耗用品。
相關聯結:https://www.dgbas.gov.tw/public/Attachment/7111164222T64VQLTY.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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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採購之物品單價金額超過新台幣1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2年以上之公務財產,應以何種經費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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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以「設備費」支應核銷,始符合主計帳務及財產登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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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之物品單價金額超過新台幣1萬元且使用年限2年以上之公務財產時,須加會保管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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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加會保管組辦理財產分類認列工作,採購之物品如為電腦設備或電腦軟體,需先會本校計網中心後再送會保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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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之物品單價金額未超過新台幣1萬元也是財產嗎?應以何種經費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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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單價金額未超過新台幣1萬元者(9999元-1000元),以「非消耗品」登帳;金額未超過新台幣1仟元者,以「消耗品」登帳,均以「業務費」支應核銷,始符合主計帳務及財產登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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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非消耗品」及「消耗品」1萬元以上先行採購時須加會保管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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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惟辦理核銷時,「非消耗品」仍須加會保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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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消耗品」、「消耗品」如何定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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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消耗品」:物品單價金額未超過新台幣1萬元者,或使用年限未
達2年之設備用品,該物品材質堅固,不易耗損,例如:錄音筆、
隨身碟…..等等。
「消耗品」:物品使用後喪失原有效能或使用價值者,例如:衛生
清潔用品、原子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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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採購之物品不分價格均需列為財產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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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採購之圖書、視聽設備,無論金額大小,會辦圖書館後,若京圖書管認定需典藏者均需列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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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組合財產」?由誰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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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合財產」指專供特定用途之財物,以機械操作或使用上可以劃分段落為一單位。例如電腦設備採購,包括主機、螢幕、鍵盤、滑鼠等視為「組合財產」,前開物品須結合始能使用,爰視為「組合財產」,因「組合財產」性質特殊,需由保管組認定,如有疑義,請於採購前事先連絡保管組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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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校內甲單位調乙單位,應如何辦理財產移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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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保管人自行列印「移交清冊」交移入人辦理移交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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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單位有財產閒置,可以移由乙單位使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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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任一方填寫「動產移動單」、「非消耗品移動單」,由雙方簽章後送總務處保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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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離職了,應如何辦理財產移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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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保管人自行列印「移交清冊」交移入人辦理移交手續,移交完成始能核發離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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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保管的財產已達耐用年限擬報廢,如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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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財產管理系統填製「財產毀損報廢單」及」財產減損單」,簽章完成後連同該財產送回總務處保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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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報廢之財產可以轉賣給同仁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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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報廢之財產需依規定辦理公開招標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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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保管的財產遺失了,如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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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單位簽辦並檢附佐證資料及財產毀損報廢單,奉核後保管組陳報教育部轉審計部審核,之後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規定執行賠償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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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會盤點財產及非消耗品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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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的,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各保管人應於排定之日期前先行清點經管之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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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保管的財產,可以隨時查詢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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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請自本校首頁「資訊服務」欄點選「財產管理系統」。(網址http://120.108.221.63:9999/)(系統使用者名稱及密碼首次登入為職員證编號),登入後須修正密碼,其後可進系統查詢、匯出及列印個人所保管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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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新聘專任教師如何申請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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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校各系所教師研究室數量業由教務處統一分配完竣,請各系所就已分配給教師之研究室自行管理,尚未啟用之研究室請簽准後通知總務處保管組登記並交付鑰匙辦理財產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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